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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6日 消息来源:科技处

学校各科研业务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豫科项〔2023〕1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类别及限额

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共分为两类,一是应用攻关类,属于省科技攻关资助体系(10万元/项);二是优势学科培育类,属于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包括重点项目(80-100万元/项)、培育项目(20万元/项)。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我校优势学科培育类重点项目推荐名额为15项,培育项目为152项。其中:材料学、化学、临床医学、农作物遗传育种学和植物保护学,我校每个领域的重点项目推荐名额为2项(植物保护学不能申报重点项目),培育项目的推荐名额为5项。我校应用攻关类推荐名额为3项。

二、申报要求

(一)鼓励科研人员持续创新,除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含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外,允许有其他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科研人员申报;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不得申报。同一人员只能选择申报一项联合基金项目。

(二)提高项目推荐质量,各申报单位应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对照指南内容结合自身优势进行项目凝练,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

(三)项目实行“包干制”管理,不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申请人应对申请书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和指南方向详见附件。

三、科研业务单位推荐名额

(一)优势学科培育类:

我校科研业务单位的优势学科培育类项目的重点项目推荐名额为15项,培育项目推荐名额为160项。根据各科研业务单位科研人员数、2022年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情况、立项情况分配推荐名额(详见附件4)。

各科研业务单位应结合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的发展方向、研究领域组织推荐申报项目,为我校一流特色优势学科的建设提供支撑。

(二)应用攻关类:各科研业务单位不再分配推荐名额,推荐总数超过3项,学校择优推荐。

四、申报要求

(一)优势学科培育类

1.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且是在我省境内工作并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在职在岗科技人员,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2.具有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经历,其中重点项目申请人在基础研究工作中,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创新性较强,且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较紧密;

3.具有良好的教育和科研工作经历;

4.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5.材料学、化学、临床医学3个领域重点项目申请人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培育项目申请人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医学、中药学2个领域重点项目申请人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培育项目申请人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农作物遗传育种学、植物保护学2个领域重点项目和培育项目申请人均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学科名称及代码是遴选评审专家的重要依据。请参照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的二级学科准确填写,其中重点项目须根据指南中的一级代码要求选择下属代码。

7.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优势学科培育类)项目申报要求及申报指南)。

(二)应用攻关类

1.项目指南。省气象局明确有共性课题研究方向,以及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的项目指南均属公开申报范围。

2.信息回避。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请作脱密处理。

3.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附件2(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应用攻关类)项目申报要求及申报指南)。

五、工作安排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1.用户注册:没有申报系统账号的申报人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

2.单位信息填报:依托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单位管理

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请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3.项目信息填报:

(1)优势学科培育类: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 账 号 登 录 “ 河 南 省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管 理 系 统 (http://nsf.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1),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

(2)应用攻关类: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 号 登 录 “ 河 南 省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管 理 系 统(http://xm.hnkjt.gov.cn/)”,选择“2023 年度科技攻关”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

(二)填报时间

项目申报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17日18:00,法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截止到4月25日18:00;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4月27日18:30。

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

次修改保存;各主管部门或依托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三)推荐评审流程

1.科研业务单位审核推荐:各科研业务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项目的质量进行审查,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18日12:00之前交至俊学楼A106,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和汇总表发至指定邮箱。

2.学校审核推荐:

科学技术处和学科建设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项目总数大于我校推荐名额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上报。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3.主管部门审核、省科技厅评审优势学科培育类项目,学校提交至省科技厅;应用攻关类项目,学校提交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通过审核的申报书提交至省科技厅。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省科技厅按照申报工作安排进行评审。

六、联系咨询

1.省科技厅业务咨询

项目统筹处 0371—86561692(应用攻关类)

基础研究处 0371—65908672(优势学科培育类)

2.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0371—65974111

3.学校联系人:周艳丽

联系电话:0371-65955107

工作邮箱:zhouyanli107@126.com

科学技术处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