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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关于推荐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9日 消息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3〕5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开展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按照“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切实把做出成绩和贡献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优秀专家队伍,在全社会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省优秀专家选拔工作,坚持党管人才,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加强对专家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推进增人数和得人心的有机统一;坚持服务中心,围绕服务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高质量发展需要,推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坚持科学公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坚持社会认可,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我校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特别是近五年来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不含尚在5年管理届期内的第十批、第十一批省优秀专家)。

(二)推荐条件:矢志爱国奉献,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爱国奋斗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德才兼备、为人正派,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在同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力。需全职在豫工作1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两院”院士一般不超过68周岁,中原学者一般不超过60周岁。可重点推荐以下人选:

1.在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5.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

6.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7.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

8.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9.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个人;

10.中原学者;

11.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3.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14.长期在县(市)基层一线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卓越贡献的专家人才;

1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推荐数量和程序

(一)推荐人数:教育厅分配学校2个参评名额,各教学院部推荐不超过1人(各临床医学院仅限学校编制人员)。

符合推荐条件的“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可不占推荐名额。

(二)推荐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个人申报,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遴选推荐,学校各职能部门复核后,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推荐参评人选名单,经学校研究后报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

1.个人须通过本人学科归属学院申报,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组织遴选推荐,提出推荐人选,对推荐人选所填表格内容及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把关,对其意识形态、遵纪守法、师德师风、教学情况、科研水平、计划生育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评,并形成综合推荐报告,明确以上几个方面考评情况。

2.需上报的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报告1份(由党委或党总支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党委公章)、《河南省第十二批优秀专家推荐表》1份(A4纸双面打印,限1页);《河南省第十二批优秀专家申报书》及其附件(附件材料A4纸双面打印,附材料清单,暂不装订)、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各1份;所有推荐材料不标注密级,但应按秘密级别进行管理。

3.请各院部于2023年10月26日中午12点前报送材料,超出此时间,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推荐材料报送地点为:龙子湖校区俊学楼A801人事处办公室。

联 系 人:史晶晶

联系电话:0371-65921318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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