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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2会员管理端校园管理规定
2016年11月01日   党委校长办公室

校政字〔2016〕78号

关于印发《新2会员管理端校园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新2会员管理端校园管理规定》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新2会员管理端

2016年7月10日

新2会员管理端校园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国家教委第13号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进入校园活动的所有人员。

2.新闻媒体须持有相关证件、证明,经党委宣传部批准后,在专人陪同下进校采访。

3.严禁宣扬和传播反社会主义、反共产党言论,严禁参加传销、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不能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大学声誉、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4.在校园内举行集会、讲演等公共活动,组织者须按照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提前48小时报批备案。

5.工作期间不得带领未成年人等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和教学场所。

6.校园内禁止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和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或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7.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应张贴在指定位置,发放宣传品、印刷品等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8.校园内公共场所严禁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9.校园内各经营户不能乱设摊点,乱搭乱建。

10.严禁在天一湖游泳、钓鱼等非工作行为。

11.爱护公共财物和消防设施设备,严禁挤占消防通道,不得使用消防设施设备用做其它用途。

12.门卫执勤人员对出入校园的人员及车辆进行管理,经查验证件或登记许可后方可出入校门。

13.进入校园的各种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规范停放。严禁电动车私拉电线充电。

14.学生团体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开展活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15.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能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

16.学生宿舍严禁留宿他人,不能将异性带入宿舍,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作息制度。

17.家属区养犬要严格按照《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要求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携带宠物进入办公区、教学区、公园、健身场地、景观水池、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

18.周转公寓南门、北门开放时间为5:00-24:00。

19.违反本规定,经劝告制止不改者,学校可视情节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由保卫处协助驻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对违反本规定,发生团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可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及所在单位责任人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由保卫处协助驻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1.本规定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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