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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6年05月20日   校工会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学院“三育人”工作条例和“补充修改意见”的要求,现对学校2015-2016学年“三育人”评选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时间安排

5月19日—5月30日为各基层党组织评选时间。

6月2日前将评选结果报学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BN811房间),同时报送先进个人表格和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先进个人名单按顺序排列,各基层党组织推荐一名省级先进个人(省市级为师德标兵等)候选人参加学校评比。过期不报者视为弃权。参选省市级先进个人者需与报送表格同时报送申报材料一份。

6月8日前召开学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之后,向校党委汇报评选结果,并报送上级工会。

二、评选办法

先进个人的评选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进行。先进集体的评选从评上文明单位标兵的单位中产生。

三、评选条件和要求

1、评选条件的主要依据是我院《“三育人”工作条例》。

2、凡是没有“三育人”工作计划者、没有被评上文明单位标兵的单位,均无参选先进集体的资格。(注:三育人先进集体待文明单位标兵结果评出后评选)

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只限2015-2016学年,不能夹杂其他年份的内容。

4、凡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单位,对该单位领导增加1-2名先进个人指标,以示奖励(百人以下奖励1名、百人以上奖励2名)。

5、被评为“三育人”先进集体的单位,上报事迹材料一份。被评为“三育人”先进个人的教职工,填报《河南中医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

四、评选比例

先进集体全院评选5个。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教书育人单位按2%评选,管理和服务育人单位按1%评选,分配指标不准突破,多报者院领导小组不受理,不研究。

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对于促进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做好。

新2会员管理端“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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