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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我校2015年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先进科研平台和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6年05月04日   科技处

学校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更好回顾总结2015年我校的科技工作,推进2016年科技工作上新台阶,科学规划“十三五”科技工作,进一步促进学校科技工作持续稳步的发展,学校决定召开2016年科技工作,并对2015年科技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入选条件

(一)科技工作先进集体(3个)

1.对科研工作高度重视,制度健全,组织申报重大课题成效明显;

2.科研管理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成效显著;

3.所在单位科研环境良好,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科研的积极性较高;

4.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能保质保量按期结项;

5.科研成果转化成效明显;

6.年度考核任务完成优秀,并取得了标志性成果。

(二)科技工作先进个人(10人)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格高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学术腐败现象;

2.熟悉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科研思维和科研创新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下列条件的至少四项(2015年):

(1)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被SCI、EI收录1篇以上;或被SSCI/CSSCI收录1篇以上。(限第一名或通讯作者)

(2)主编出版1部有影响的学术专著。

(3)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的前三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的第一名;或厅局级一等奖的第一名;或厅局级人文社科类二等奖以上的第一名;

(4)承担有国家级科研课题的负责人(第一名);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负责人(第一名);

(6)在成果转化方面有突出贡献,为学校带来明显经济效益;

(7)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学术突破,并被同行专家认可。

(三)先进科研平台(3个)

1.评选对象为各级各类政府批准的科研平台;

2.具有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和团队,学术影响力较大,承担有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任务,创新机制能够得到落实;

3.科研平台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或应用价值的代表性科研成果;

4.科研平台社会服务效果成效显著,社会效益显著,到帐横向经费较多。

(四)科研管理先进个人(6个)

1、评选对象为在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院部负责人、科研秘书和其他科研管理人员;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工作作风良好;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清正廉洁、团结协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在岗从事科技管理工作不少于3年,受到科研人员赞誉;

4、在其管理范围及期限内,单位完成有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5、有较好的计划、组织、协调、决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评选程序:

(一)申报先进集体、先进科研平台的单位,需提交2015年科技工作总结(要包括入选条件的各个方面),报校科技处;

(二)申报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及科研管理先进个人,需填写申报表(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经所在的二级学院审核、排序后,统一报校科技处;

(三)科技处对所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综合量化积分;

(四)由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专家委员会评选;

(五)原则上各单位正职及以上领导不再申请各类科技先进;同等条件下,科技先进评选优先向一线教师倾斜。

三、时间安排:

各部门、各单位材料上报的时间截止为5月9日,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先进科研平台和科研管理先进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

科学技术处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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