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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高校建设2016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作的通知
2016年02月06日   科技处

学校各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为进一步发挥高校创新资源优势,服务我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豫发改高技[2016]67号)要求,决定组织高校联合我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共建一批研发创新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领域

今年我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将重点在智能终端、高性能集成电路、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技术应用、信息安全等电子信息产业,基因检测、创新药物、中药标准化等生物医药产业,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工业机器人、智能柔性制造等装备制造产业,以及储能和动力电池,电子功能材料,创新设计服务等领域进行建设。

二、请各院部认真研读《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产学研共建工程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方案》(附件1),精心组织,择优推荐。

三、申请者除了符合《河南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2.符合我省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属于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区规划等确定的重点领域。

3.地方政府或依托单位已有明确的财政资金支持计划或安排。

4.创新平台总人数不低于4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不低于20人;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有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主要制定经历等。

四、具体要求

1.申请名额:我校申请名额1项,每个院部限推荐1项,学校汇总后将按指标择优遴选上报,没有符合条件者可不申报。

2.材料编制:请各院部认真遴选符合上述条件并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创新平台,依据《河南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精神,认真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材料(提纲见附件2、附件3),并填写《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产学研共建工程研发创新平台申请名单》(附件4)。申请院部需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附件提供真实性声明(附件5),并与申请材料一起装订报送学校科技处,并需在其中一份材料的真实性声明中签署主管院长意见并加盖院部公章。

3.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各院部于2016年2月19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以及加盖院部公章后的申请名单报送学校科技处,电子版发送邮箱。逾期及超限额申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琦 靖会军

联系电话:0371-65955107

电子邮箱:kyc@hactcm.edu.cn

科技处

201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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