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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2015年09月16日   科技处

各部门、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为认真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2〕8号)精神,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科技〔2013〕423号)规定,为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高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团队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领域

1.申请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申请的团队带头人年龄,在申报年度原则上不超过50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3.现任校(院)级领导干部不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

4.承担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未结项者,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

5.申请的创新团队所在学校能够承诺匹配所要求的支持经费;

6.各单位在推荐创新团队时,要坚持团队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7.按照如下10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信息、化学化工、农业生物、能源、信息、人口健康、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二、申报类别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科技评价机制改革步伐,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意见》(教科技〔2014〕963号),2016年度创新团队立项工作实行分类评价,分别是:A基础研究、B应用研究、C软科学三类。申请团队申报选择其中之一,并在申请书、申请清单上注明申报类别,如“申报类别:A基础研究”,不能多选。

三、申请范围和名额

1.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范围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已获得本计划和国家、教育部及河南省创新团队计划等支持者,不在支持范围;

2.实行限额申报。我单位申报名额为3项;每个院部限推荐1项,省教育厅要求我校严格按照限额申报,不得突破,请各院部认真遴选,学校将择优评选上报;

3.为支持“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决定给予国家级每个中心单列1项团队申报名额,对依托高校建设的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给予优先支持。

四、申请方式及材料要求

1.创新团队计划网上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简称“云平台”)上传电子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申请书。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2.申请团队要认真阅读《实施办法》,通过所在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hactcm.rcloud.edu.cn入口登录),从云平台下载《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书》(2015版,附件1),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3.申请团队须同时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语音讲解)。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团队基本情况、研究方向及研究特色、科研工作基础及创新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及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如超时,将以电子讲稿不合格处理。电子讲稿通过云平台以申请书附件形式进行在线提交;

4.申请团队须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自评标准》(分3个类别,详见附件2)进行自我打分,并在表格后附注计分详细说明。提供以论文为自评支撑材料的申请团队,还应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论文检索核验清单》(附件3,没有不用填写)。自评标准(含计分说明)和论文清单填写完成后以申请书附件形式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为保持政策持续性,省教育厅继续公开征求《自评标准》修改意见,由各院部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汇总上报学校科技处;

5.各类相关证明材料须做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统一命名为“单位带头人姓名.pdf”,通过云平台以申请书附件形式进行在线提交。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团队带头人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等彩色扫描件;团队取得的重大项目(国家基金等)立项或结项证明、教学或科研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等首页、期刊检索、收录、引用证明等材料;

6.纸质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100个页码(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自我打分说明)。每单位报送《申请书》2份(自评标准附后,A4纸型一起装订并加盖公章)、《论文检索清单》2份(单独装订,没有不用报)、自评标准修改意见1份(单独装订,无意见不用报);电子讲稿不用报送纸质文档;

7.截止时间:

(1)请各院部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按照要求客观公正地推荐本单位的优秀科研团队。并于2015年10月8日前按指标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统一学校科技处,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份,学校将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对申报团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各院部需对推荐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的,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2)评审后推荐的项目我校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通过互联网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推荐省教育厅。

(3)请通过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申报人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正式申报材料网上提交,纸质材料按正式上报要求由各院部审核后交至学校科技处,过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工作要求

1.已获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团队骨干成员(团队成员排名前5者),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和研究骨干申报2016年度计划;

2.申请团队不得采用以往获批团队成员提供过的论文、专利、项目及获奖等支撑材料,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3.各单位团队推荐应和2016年度河南省创新型科研团队计划申请工作做好对接,严禁同一带头人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本通知及有关电子表格,可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rcloud.edu.cn。教育厅科技处联系电话:0371-69691667。

科技处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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